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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临港产业发展等事宜

时间:2020-07-05点击:

会议现场   讯(记者 余佩遥 洪建栋)7月2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林霞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温州联动创新区瓯江口片区洞头分片区建设实施方案》《温州市洞头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事宜。副区长赵均宙、张方任、林上达、朱学进等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明理、区政协副主席叶明久列席会议。

  据介绍,《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温州联动创新区瓯江口片区洞头分片区建设实施方案》将围绕“民营经济+国际化”,以大小门岛临港产业为抓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温州联动创新区与浙江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联动创新,将洞头分片区大小门临港产业,建设成为温州联动创新区的临港产业发展新高地。

  为切实更好地推动方案实施,林霞指出,各责任部门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按照建设任务清单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每月报送机制,加快推进。要不断探索各项改革措施,结合大小门岛的临港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绿色石化基地、油气储运基地、油气贸易中心等建设任务谋划落实。同时,要基本建成与临港产业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初步形成以油气为核心的外向型临港产业链。

  会议原则通过了《温州市洞头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据悉,该《目录》共包含了两个项目。其中项目一为“温州市洞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区发改局负责落实,拟决策计划完成时间为2021年3月。项目二为“温州市洞头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由区民政局牵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协同落实,拟决策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7月。

  林霞指出,要做好年度决策目录的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同时,项目要根据具体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决策争取,力争高质量推进。下一步,还要注重加快法制政府的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会议还学习传达了全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和全市民政会议等会议精神,集体学习了关于《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解读说明,并研究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改革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洞头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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