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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发布新一轮招生预警

时间:2021-03-03点击:
昨日,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2021年3月)发布。预警学校新增4所,包括温州市建设小学大南校区、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温州市城南小学城南校区、温州市百里路小学百里路校区。它们首次纳入预警分流范畴,将对2021年3月31日后取得的房产进行超额分流。其他原已预警学校(校区)按原规定对2019年3月31日后取得的房产进行超额分流。

根据公告,当前达到招生红色预警,即施教区入学生源数达到或超过学校招生规模的100%的学校有:温州市第二中学海坛校区、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温州市南浦小学、温州市建设小学大南校区(新增)、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新增)、温州市城南小学城南校区(新增)、温州市百里路小学百里路校区(新增)。达到红色预警线的学校(校区),按照区域整体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时,将针对生源超出的情况,执行入学分流。

鹿城区教育局有关人员介绍说,鹿城区从2019年1月起建立学校生源动态监测机制与招生预警发布机制,原则上于上一年12月底前和招生当年3月底发布。新增的温州市建设小学大南校区、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温州市城南小学城南校区、温州市百里路小学百里路校区等4所学校(校区)首次纳入预警分流范畴,将设定30天(含发布日)的政策启动缓冲期,即对2021年3月31日后取得的房产进行超额分流,2021年3月31日(含)之前已符合入学条件的全额接收。其他原已预警学校(校区)按原规定对2019年3月31日后取得的房产进行超额分流。

鹿城区教育局提醒,招生预警信息如有增加或调整的,将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已发布预警但未解除或变更的学校(校区),原预警信息持续有效。招生预警信息存在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本次预警仅供家长参考,不作为购置房产和迁移户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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