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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计划年内完成6件立法项目 ...

时间:2021-06-18点击:
  温州网讯 市政府网站近日公布《温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我市计划在今年内完成或者审议6件立法项目,4件立法预备项目和10件调研立法项目。根据计划,力争在本年度内完成或者完成的6件立法项目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共5件,包括《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温州市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政务服务条例(草案)》《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据了解,《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提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和《温州市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政务服务条例(草案)》预计7月中旬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案。《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预计将于7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11月中旬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案。

  第二类是“由市人民政府审议制定的规章项目”,共1件,即《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暂行规定》,要求7月中旬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除今年计划完成的立法项目外,我市还明确了“需要抓紧推进、条件成熟适时提出的立法预备项目”,共4件,分别是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立法、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介机构管理立法、休闲船舶管理立法、五马步行街区管理立法。上述立法预备项目分别由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温州海事局、鹿城区政府牵头组织开展调研、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视情在2021年或者以后年度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外,还有10件“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立法调研项目”,分别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立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立法、餐饮业油烟管理立法、《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立法、行政执法监督立法、网络治理领域立法、江心屿保护立法、瓯江实验室建设发展立法、湿地保护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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